职工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时间:2017-08-08 17:32 浏览量:

1.事项名称:职工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2.事项类别:行政权力其他

3.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第五款

4.受理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5.审批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6.申请条件:职工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7.申请材料:

⑴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⑵申请人为主借款人配偶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申请人与主借款人是父母或子女关系的,应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⑶《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委托协议书》

⑷还款代扣卡

(5)申请办理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配套个人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如借款合同原件丢失的,应提供由贷款经办银行盖印确认的复印件),同时须提供经贷款银行出具的该笔贷款的贷款信息证明。

注意:申请逐月提取冲还工商银行公积金配套商业贷款的,还应提供工行系统中的贷款协议编号及借据编号(不是纸质合同、借据上的编号)。

8.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10.发放证照情况:无

11.表格下载:http://qzgjj.quanzhou.gov.cn/

12.填表示例:http://qzgjj.quanzhou.gov.cn/

13.投诉电话:0595-22179303

14.咨询渠道:0595-12329

15. 办公时间和地址: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

市区管理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C栋

洛江区管理部: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

晋江市管理部: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石狮市管理部: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二层建行二楼

安溪县管理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德化县管理部:德化县西门翰林府邸6号楼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

16.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乘坐1439X3k1k8K606、微1路至“政务服务中心(府东路北段)站”后步行约100米到东海大厦C栋一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洛江区管理部:可乘坐K702、K2、34、45路、K307、305路公交车到洛江交通局站步行约100多米到洛江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可乘坐1、2、6、7、8、9路车到南山南路泉港区邮政局站下车,向南走920米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公积金中心

晋江市管理部:可乘坐11、16、17路公交车到世纪豪园站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或乘坐2、5、9、10、14、18、19、22、31路公交车到青阳派出所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

石狮市管理部:可乘坐T05路、C10路、T18路、老干2路公交车到石狮市八七路和冠大厦站步行约100米到石狮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可乘坐1、3B、3C、4、116、19、20路公交车到电信大厦站或邮电新村站步行约25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或乘坐12、106、126路公交车到建行站步行约1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可乘坐5路、7路、12路到达“体育馆”站下车即可看到惠安建行总行,步行至建行二楼到达惠安县管理部

安溪县管理部: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蓝溪国际站下车,步行约10米到安溪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可乘坐1、3、7路公交车到侨联站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或乘坐2、6路公交车到八角亭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

德化县管理部: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西门站步行约100米到德化建行二楼;或乘坐1、3、7公交车到西门车站步行过鸣凤桥到德化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可乘坐K501、K508、702、707路公交车至泉州台商投资区站步行约100米到台商投资区建行二楼

17.注意事项:禁止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18.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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