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4-10-30 15:36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3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3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包括管理中心本部6个职能科室及所辖10个县(市、区)派出机构,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90

8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拓展深化绩效评估,强化资金安全管理,引导和激励管理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惠及职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

(二)健全机制,逐步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三)合理运作,有效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20.63万元

2013年部门决算收入为1320.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3.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22.8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222.84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29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73.26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24万元。

(二)支出总计1320.63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320.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56.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6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3万元。

2.项目支出192.7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164.3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56.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管理费用支出(项级科目)1211.3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资福利支出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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