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淑珠同志退休的批复
时间:2017-05-0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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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淑珠同志退休的批复》(泉人社退〔2017〕79号),同意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陈淑珠同志退休,养老金从2017年5月份起执行。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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