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7-08-08 18:11 浏览量:

 

 

1.事项名称: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的,相关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电梯增设资金

2.事项类别:行政权力其他

3.办理依据:《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第三条第二款

4.受理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5.审批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6.申请条件: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的,相关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电梯增设资金

7.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和业主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3)同梯号全体业主就出资方式、出资比例或出资额、工程款转入账户等事项达成的增设电梯协议书原件

(4)与电梯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5)申请人该梯号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证明》及申请人该套住宅应分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细表(以同梯号全体业主签字确认为准)原件,或该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业主的产权证明原件。

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期限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证明》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出具时间之日起12个月内

8.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10.发放证照情况:无

11.表格下载:无需填写表格

12.填表示例:

13.投诉电话:0595-22179303

14.咨询渠道:0595-12329

15. 办公时间和地址: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

市区管理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C栋

洛江区管理部: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

晋江市管理部: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石狮市管理部: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二层建行二楼

安溪县管理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德化县管理部:德化县西门翰林府邸6号楼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

16.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乘坐1439X3k1k8K606、微1路至“政务服务中心(府东路北段)站”后步行约100米到东海大厦C栋一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洛江区管理部:可乘坐K702、K2、34、45路、K307、305路公交车到洛江交通局站步行约100多米到洛江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可乘坐1、2、6、7、8、9路车到南山南路泉港区邮政局站下车,向南走920米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公积金中心

晋江市管理部:可乘坐11、16、17路公交车到世纪豪园站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或乘坐2、5、9、10、14、18、19、22、31路公交车到青阳派出所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

石狮市管理部:可乘坐T05路、C10路、T18路、老干2路公交车到石狮市八七路和冠大厦站步行约100米到石狮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可乘坐1、3B、3C、4、116、19、20路公交车到电信大厦站或邮电新村站步行约25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或乘坐12、106、126路公交车到建行站步行约1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可乘坐5路、7路、12路到达“体育馆”站下车即可看到惠安建行总行,步行至建行二楼到达惠安县管理部

安溪县管理部: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蓝溪国际站下车,步行约10米到安溪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可乘坐1、3、7路公交车到侨联站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或乘坐2、6路公交车到八角亭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

德化县管理部: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西门站步行约100米到德化建行二楼;或乘坐1、3、7公交车到西门车站步行过鸣凤桥到德化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可乘坐K501、K508、702、707路公交车至泉州台商投资区站步行约100米到台商投资区建行二楼

17.注意事项:禁止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18.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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