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3〕2号)和《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单位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直政府效办〔2023〕2 号)文件精神,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契机,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围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防控、智慧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强化业务发展,优化民生服务,全方位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考评范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工作内容由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和察访核验等五部分组成,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0%+领导评价得分×1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一)目标考核(100分)
对中心职能目标、行政能力、改革创新、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分为职能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文明创建及平安建设,形成《2023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见附件)。
1.职能工作目标(68分)
(1)重点工作目标(47分)。主要围绕市中心工作职能,以市委工作要点和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解为主线,围绕项目攻坚、“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抓城建提品质”“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文件为依据,以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领导批示工作等内容为补充,对涉及中心相关责任工作设定重点工作目标,共设置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6个。
(2)常规工作目标(21分)。根据“三定”方案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设定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4个。
2.行政能力目标(20分)
按照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给定内容,重点考评中心自身建设情况,统一设置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服务群众、机关效能、改革创新等5个方面内容,一级指标19个。
3.文明创建及平安建设(12分)
主要考评中心参评文明创建开展情况,平安建设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一级指标4个。
(二)领导评价(100分)
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重点对市中心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评价得分占60%,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评价得分占40%。
(三)公众评议(100分)
由市效能办牵头,委托市统计局具体实施,对市中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成省、市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以及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市中心积极配合统计局做好公众评议工作,按要求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各管理部要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满意度及评价逐年提升的目标。
(四)正向激励
由市效能办牵头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予以正向激励加分;对“项目奋战年”“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城建提品质”等专项行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正向激励加分。正向激励加分上限为5分。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要对标找差、争先创优,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五)察访核验
由承担察访核验职责的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的典型问题;对省、市“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存在政令不畅、贻误工作,以及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相应扣分。察访核验扣分上限为5分。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要根据责任分解,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并加强与察访核验相关事项实施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不被扣分。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3年9月底前)
根据市效能办、市人社局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及2023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经同组互审、集中审核等环节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经审定同意后的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后实施,并通过市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动员部署(2023年9月底前)
印发《2023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召开部署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推进绩效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动落实(2023年10月—12月)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监测机制,围绕市中心重点工作,各科室及管理部要加强对绩效运行、目标实现情况的跟踪检查,根据落实情况及时扬长避短、查缺补漏,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11月份,由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各科室负责人关于绩效目标进展情况汇报。
(四)总结评估(2024年1月—2024年2月)
对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自评。由各科室及管理部依据《绩效目标考评表》,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逐一对照进行分析和总结,填报绩效评估完成情况,并收集、整理各项绩效评估资料,做好年终考评迎检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各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形成责任明确、层级清晰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各科室及各管理部要高度重视,有效作为,强力推进,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全面抓好落实。各科室及各管理部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要求,围绕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定期跟踪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未按进度完成、进展缓慢或滞后的工作指标,深入分析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整改落实,促进目标任务的实现,确保绩效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三)注重结果运用。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将绩效目标考评与中心二级绩效、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奖优罚劣,激发干部队伍推动公积金发展的整体活力,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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