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4-11-21 08:44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泉州市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纠办〔2014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管理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管理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以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建设为核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动员管理中心上下积极参与评议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住房公积金系统文明的政风行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各县(市、区)管理部、本中心各科室。

(二)评议内容

根据省、市纠风工作要求,结合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议:

1.信息公开方面。是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政务公开;是否对住房公积金现有受理审批业务,包括审批流程、表格设置、办理要件、办理时限进行全面清理,逐条进行梳理、比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整合表格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2.依法办事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公积金行业规范性文件,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是否有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等问题;是否按照《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规则》和《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规范》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从制度上规范服务行为。

3.廉洁自律方面。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纠正并查处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制度建设方面。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按照管理中心工作规则和服务规范的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从制度上规范服务行为,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顺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需求,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群众的诉求反馈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的问题,给予认真解决和及时解答。 

5.服务质量方面。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是否端庄,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工作环境是否整洁,是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服务设施是否齐全,服务大厅是否科学设置办件柜台并在醒目位置标注有服务指引和标志标牌,设立咨询引导台、排队叫号机等服务设备及便民服务设施。

三、评议方法

采取民意测评、暗访检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四种形式进行,做到议评结合,结果公开透明。

(一)民意测评。由市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及各科室向公积金服务重点对象发出测评表,进行量化测评。
      (二)暗访检查。市管理中心民评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采取暗访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各管理部、各科室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管理部各科室,限期整改。

(三)公开评议。市管理中心民评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结合问卷调查,召开评议大会,听取情况汇报,全面客观地评议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四)组织考核。管理中心民评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对各管理部、各科室逐一进行考核评估, 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布、通报,同时将评议结果纳入各管理部、各科室年底考核评价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组织部署。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标内容和具体步骤,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设立意见箱,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征集意见,自查自纠。针对评议内容,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类座谈会、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各县(市、区)管理部、各科室要积极查找政风行风建设和抓纠风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针对评议中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管理中心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三)开展评议,综合评定结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提供本单位一年以来的500名服务对象信息,配合纠风办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力度和评议效果。二是综合各界评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找准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四)健全机制,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强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对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五)总结工作,运用结果。积极总结评议结果和经验教训,接受考核评定。一是做好行评的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及时上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三是通过民主评议,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市、区)管理部应根据当地纠风办的要求制定民评工作方案,各管理部的评议结果将纳入管理中心综合评价,各管理部、各科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要认真按照市管理中心行评实施方案要求,将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广泛宣传,注重监督。依托各种热线平台、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倾听民意、集思广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常态监管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布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事项、投诉举报方式等,让社会各界了解、评议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和服务。同时,建立宣传阵地,开设宣传专栏,努力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对行评工作立足实际,统筹安排,做到工作互补互促,协调发展,务求行评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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