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公告
时间:2022-01-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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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中心将开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同一缴存职工在国内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存在两个(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封存一年以上账户。
二、清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
三、清理方式
(一)一人有多个账户
缴存职工同时在泉州地区及国内其他城市同时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明确选择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向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账户异地转移业务。缴存职工也可通过线上渠道在线自助办理:1、登录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业务办理”- “转移接续”办理。2、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fzzfgjj.cn/wsyyt/)办理。
(二)长期封存账户
职工因离退休或死亡账户封存超过一年的,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尽快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2022年2月1日起,符合清理范围(一)一人多户情形的缴存职工到期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申请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特此公告!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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