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作宣传的通知》要求,为助力政策宣传活动高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拟组织开展宣传物料采购询价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具体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宣传物料
二、采购单位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具体要求
本次询价活动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产生的税费、设计、印制、运费等涉及项目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00000元。
(一)宣传物料需求
物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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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礼品 |
吸扣 帆布袋 |
竖款帆布袋,暗扣开口,包芯提带,12安涤纶棉帆31CM*36CM*10CM |
1500 |
折叠便携遮阳帽 |
宽檐渔夫帽、配可拆卸防风绳、帽围54-60CM、收纳一体,多色搭配(卡其、灰、黑、藏青等)收纳外观印制LOGO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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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伞 |
三折天堂晴雨伞、防紫外线,面料:星光彩胶,57cm*7k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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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脖风扇 |
多功能充电风扇,可挂脖、折叠、做手机支架。3000mAh锂电池容量,ABS素材,充电输入:5V/1A符合3C或CE标准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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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气牛奶丝U型枕 |
按压充气气枕,牛奶丝面料,约35cm*25m |
600 |
备
注:所有宣传物料均需按要求设计印制有泉州公积金名称、标准规范LOGO、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宣传标语等图样。
四、报价方资格要求
(一)报价方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制作专业单位,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二)营业执照中须有图文或广告设计制作业务经营许可范围;
(三)具有设计制作宣传物料的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价材料
报价方应提供以下材料(若为复印件的, 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材料;
3.报价单(含品类、单价、总价);
4.具有设计制作宣传物料经验的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若以纸质形式提交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原件备查。报价方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否则采购小组有权否决其参与资格。
六、供应商选定办法
在符合参数的条件下,价低者得。
七、完成周期和质量
(一)完成周期: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上述宣传物料质量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 准、安全和环保。交付的宣传物料与设计样品有误差或验收 时发现宣传物料存在损坏,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八、付款方式
宣传物料经我方收获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
九、违约责任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3日内完成委托设计制作任务并保证质量,并经我方审查,符合验收要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按期完成任务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将按照双方签署的生效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十、报价单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B栋 20 层2010室。
寄送要求:信封上注明“报价”字样,并在封口加盖骑缝章,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8:00
(二)询价结果
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发布询价结果公告,请报价方关注。
( 三)联系方式
对本次采购询价提出询问,请与贷款管理科王贝茜0595-22188300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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