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2.事项类别:行政权力其他
3.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第三点、第四条
4.受理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5.审批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6.申请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
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7.申请材料: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2)经社保管理中心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经营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10.发放证照情况:无
11.表格下载:无需填表格
12.填表示例:无
13.投诉电话:0595-22179303
14.咨询渠道:0595-12329
15. 办公时间和地址: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
市区管理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C栋
洛江区管理部: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
晋江市管理部: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石狮市管理部: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二层建行二楼
安溪县管理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德化县管理部:德化县西门翰林府邸6号楼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
16.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可乘坐14、39、X3、k1、k8、K606、微1路至“政务服务中心(府东路北段)站”后步行约100米到东海大厦C栋一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洛江区管理部:可乘坐K702、K2、34、45路、K307、305路公交车到洛江交通局站步行约100多米到洛江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坐1、2、6、7、8、9路车到南山南路泉港区邮政局站下车,向南走920米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公积金中心
晋江市管理部:可乘坐11、16、17路公交车到世纪豪园站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或乘坐2、5、9、10、14、18、19、22、31路公交车到青阳派出所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
石狮市管理部:可乘坐T05路、C10路、T18路、老干2路公交车到石狮市八七路和冠大厦站步行约100米到石狮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可乘坐1、3B、3C、4、116、19、20路公交车到电信大厦站或邮电新村站步行约25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或乘坐12、106、126路公交车到建行站步行约1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可乘坐5路、7路、12路到达“体育馆”站下车即可看到惠安建行总行,步行至建行二楼到达惠安县管理部
安溪县管理部: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蓝溪国际站下车,步行约10米到安溪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可乘坐1、3、7路公交车到侨联站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或乘坐2、6路公交车到八角亭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
德化县管理部: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西门站步行约100米到德化建行二楼;或乘坐1、3、7公交车到西门车站步行过鸣凤桥到德化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可乘坐K501、K508、702、707路公交车至泉州台商投资区站步行约100米到台商投资区建行二楼
17.注意事项:禁止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18.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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