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4〕2号)和《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直政府效办〔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大拼经济、大抓发展”,深入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工作,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考评范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工作内容由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和察访核验等五部分组成,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0%+领导评价得分×1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一)目标考核(100分)
对中心职能目标、行政能力目标、改革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分为职能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平安建设工作,形成《2024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见附件)。
1.职能工作目标(68分)
(1)重点工作目标(16分)。主要围绕市中心工作职能,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市委关于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省对市考核指标内容、“项目创优年”、“抓城建提品质、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聚侨引侨和泉商回归”、“聚城畅通”等行动方案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实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开展新时代山海协作、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海丝名城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对涉及中心相关责任工作设定重点工作目标,共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8个。
(2)常规工作目标(52分)。根据“三定”方案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设定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8个。
2.行政能力目标(20分)
按照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给定内容,重点考评中心自身建设情况,统一设置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3个方面内容,一级指标19个。
3.精神文明建设成效(6分)
主要考评市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4.平安建设成效(6分)
主要考评市中心平安建设情况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评价(100分)
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重点对市中心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其中,市政府领导评价得分占60%,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评价得分占40%。
(三)公众评议(100分)
对市中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成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及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市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公众评议工作,按要求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各管理部要不断提升服务,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满意度。
(四)正向激励
由市效能办牵头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予以正向激励加分;对“项目创优年”“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城建提品质”等专项行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全市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十佳案例”、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十佳”案例等,予以正向激励加分,正向激励加分上限为5分。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要对标找差、争先创优,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五)察访核验
由承担察访核验职责的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的典型问题;对省、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省、市效能督查发现的效率效能、政务服务、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以及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群众网上办事办理超时、12345热线服务不到位、党管武装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等,予以相应扣分,察访核验扣分上限为5分。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要根据责任分解,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并加强与察访核验相关事项实施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不被扣分。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4年7月底前)
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及2024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经同组互审、集中审核等环节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经审定同意后的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后实施,并通过市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动员部署(2024年7月底前)
印发《2024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召开部署推进会,传导压力,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推进绩效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动落实(2024年8月—12月)
强化绩效管理运行监测机制,围绕市中心重点工作,各科室及管理部要加强对绩效运行、目标实现情况的跟踪检查,根据落实情况及时扬长避短、查缺补漏,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11月份,由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各科室负责人关于绩效目标进展情况汇报。
(四)总结评估(2025年1月—2025年2月)
对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自评。由各科室及管理部依据《绩效目标考评表》,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逐一对照进行分析和总结,填报绩效评估完成情况,并收集、整理绩效评估各项佐证资料,共同做好年终考评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各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形成责任明确、层级清晰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各科室及管理部要牢固树立公积金系统“一盘棋”的思想,紧盯任务抓推进,紧扣指标抓落实,把绩效工作作为推进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实。
(二)密切配合、全力落实。各科室及管理部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相互配合,担当作为。根据绩效评估方案要求,定期跟踪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未按进度完成、进展缓慢或滞后的工作指标,深入分析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整改落实,确保绩效考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三)强化运用、树牢导向。做好考评“后半篇文章”,将绩效目标考评与中心二级绩效、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聚焦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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