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时间:2026-08-13 16:17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6年度泉州市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6〕3号)和《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泉州市第二、三、四系列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聚焦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聚力提振安居消费、持续扩大制度覆盖面、创优数字便民服务,在工作实践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全体党员干部提振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精气神,奋力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以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实效护航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二、考评范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

  三、考评方式及分值

  采取指标(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

  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目标考核得分(总分100分)=职能目标得分(69分)+行政能力(19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2分)+精神文明(4分)+平安建设(4分)+安全生产(1分)+消防安全(1分)。

  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5%+领导评价得分×5%+公

  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一)目标考核(100分)

  考核市管理中心职能目标管理、行政能力目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内容。

  其中,职能工作目标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026 年度泉州市第三、四系列单位绩效目标考评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职能工作目标(69分)

  (1)重点工作目标(17分)。结合市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设定重点工作目标,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9个。设定指标的主要依据: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省市为民办实事(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省对市考核指标内容,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抓城建提品质(城市更新)”,及加强就业民生、实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动行政执法平台应用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

  (2)常规工作目标(52分)。根据“三定”方案,设定常规工作目标指标,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6个。

  2.行政能力目标(19分)

  一级指标17个,为第三、四系列单位共性指标,由相关牵头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三个方面进行考评。

  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12分)

  共性指标,考核内容由市纪委监委、市委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局制定考评办法,并对市管理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评。

  (二)领导评价

  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重点对市管理中心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三)公众评议

  采取专业机构评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市管理中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成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及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市管理中心要认真配合做好公众评议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管理部按要求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各管理部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质效,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对本中心工作的满意度。

  (四)正向激励(上限为5分)

  根据《2026年度泉州市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加分及察访核验扣分实施方案》,由市效能办牵头给予正向激励加分。各科室、各管理部要主动对标正向激励评分标准,深挖工作成效,精准提炼工作亮点、创新创优举措、典型经验做法等,常态化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全力争取、分毫必争。获评正向激励加分的科室(管理部)和工作人员,可在二级绩效考评、平时考核中申报集体或个人加分,同时在年度绩效奖金(二级绩效)中予以专项奖金倾斜,具体按市管理中心《年度考核奖发放方案》执行。

  (五)察访核验(上限为5分)

  各科室、各管理部要提高责任意识,全面对照察访核验评分细则,前置隐患排查,梳理出本部门风险责任清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杜绝各类扣分风险问题发生。各责任科室应主动加强与察访核验实施单位对接沟通,全力保障各项工作合规落地、零问题隐患。若造成此项扣分,将严格倒查追溯相关责任人,并扣减年度绩效奖金,具体扣减标准另行制定。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6年7月底前)

  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及2026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经参评单位同组互审,依次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后,正式印发实施。同时,通过市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动落实(2026年 12月底前)

  强化绩效管理运行监测机制,实行指标进度常态化台账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督导提醒、动态跟踪。各科室、管理部定期(第三季度、10月、11月)梳理、报送指标完成进度。针对进度滞后指标,相关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深挖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三)总结评估(2027年1月—2027年2月)

  办公室牵头组织年度绩效自评及迎检筹备工作,各科室、管理部协同配合。1月底前,各科室对照《绩效目标考评表》逐项对标自评、分析、总结,规范填报考评表、分类整理佐证材料后统一报送办公室。2月中旬前,办公室汇总全部绩效考评材料,查缺补漏,完善报送材料,扎实做好各项考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市中心绩效考评工作。各科室、管理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抓好落地执行,对照分配的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将每一项指标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以全链条闭环责任保障绩效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科室、管理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工作思维,主动沟通衔接、通力协作、合力攻坚,全力推进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强化主动担当意识,各科室、管理部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深挖工作亮点,抢抓提档加分机遇,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深化结果运用。坚持以实绩实效为导向,健全考评结果转化落地机制。将年度绩效完成情况作为科室、管理部二级绩效考评、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兑现正向激励的重要依据。发挥考评激励与约束作用,长效补齐工作短板,形成对标先进、奋勇争先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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