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福建南安奥信铸造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09-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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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奥信铸造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杨德才投诉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闽泉公积金责改罚〔2024〕00001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到我中心南安管理部为职工杨德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闽泉公积金责改罚〔2024〕00001号).pdf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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