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407-04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委组函〔2024〕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1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录用李佳慧同志为参公人员的批复
时间:2024-07-01 17:45
泉州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拟录用李佳慧同志的函》悉。经研究同意录用李佳慧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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