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407-10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金管〔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有关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5-01-22 15: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促进住房消费,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20万元。

      二、简化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手续。职工省内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需再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三、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

      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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