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1: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qzgj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致力于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数34条,其中,政策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0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网上咨询接待284人次。官方网站注册用户85.4万人,共发布新闻141条,公告公示18条;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46.34万人,共发布信息163条;微博粉丝2853人,共发布信息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市管理中心共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核心,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与深度。着力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梳理与集中公开,并进行常态化动态维护更新,确保政策文件的时效性与准确性。2025年度,网站发布并更新政策类信息3件,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提升政府网站智能化、集约化服务水平的目标,依托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功能模块与栏目的优化,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与用户访问的便捷性。网站已全面完成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的升级改造,技术基础保障坚实。此外,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传播快速的特点,及时、精准传递住房公积金领域政策动态与服务信息,构建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矩阵。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清晰、层层落实的三级管理架构,并在人员、经费及技术设备方面给予持续保障。2025年重点推进《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严格执行与落地见效,坚持“源头管控、流程管理”,将保密审查、合规性审核与内容把关贯穿于信息公开全周期,切实做到“未经审核不发布、不合规范不公开”。通过强化全过程监督,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平稳运行,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舆情或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不足之处:信息公开时效把控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工作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但多集中在时限末期办理,未提前统筹、高效发布。

      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与内部提醒督办机制,按“提前预警、节点推进”原则,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责任人,将工作完成时限前置,提升工作效率,杜绝临期办理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管理中心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厦B栋20楼,邮编:362000,电话:22285009,传真:22285897)。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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