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接续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扎实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泉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考评范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工作内容由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和察访核验等五部分组成,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0%+领导评价得分×1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其中,目标考核得分(总分100分)=职能目标得分(70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4分)+平安建设成效(4分)+安全生产(2分,含消防安全)+行政能力(20分)。
(一)目标考核(100分)
对中心职能目标、行政能力目标、改革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分为职能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平安建设工作,形成《2025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见附件)。
1.职能工作目标(70分)
(1)重点工作目标(13分)。主要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省对市考核指标内容,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工作”“项目提效年”“抓城建提品质”“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等行动方案及实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开展新时代山海协作、推进行政执法平台应用、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海丝名城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对涉及中心相关责任工作设定重点工作目标,共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
(2)常规工作目标(57分)。主要根据科室“三定”职能职责应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设定常规工作目标指标,共设定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32个。
2.行政能力目标(20分)
行政能力目标重点对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方面进行考核,一级指标18个。
3.精神文明建设成效(4分)
主要考评市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4.平安建设成效(4分)
主要考评市中心平安建设情况.
5.安全生产(2分)
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评价(100分)
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重点对市中心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评价得分占60%,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评价得分占40%。
(三)公众评议(100分)
采取专业机构评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市中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成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及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市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公众评议工作,按要求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各管理部要不断提升服务,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满意度。
(四)正向激励
由市效能办牵头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予以正向激励加分;对“项目提效年”“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城建提品质”等专项行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等给予正向激励加分。正向激励事项符合省上加分标准,被省效能办认定并加分的,按1.5倍给予计分。正向激励加分上限为5分。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要对标对表,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五)察访核验
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的典型问题;对省、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落实、落实不到位,以及省对市年度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后3位、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党管武装、农民工工资支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等,按照《福建省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扣分办法》(闽效能办〔2023〕4号)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扣分,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要加强与察访核验相关事项实施单位的沟通协调,根据责任分解,防范于未然,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5年6月底前)
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及2024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经同组互审、集中审核等环节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经审定同意后的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后实施,并通过市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动员部署(2025年6月底前)
印发《2025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召开部署推进会,传导压力,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推进绩效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动落实(2025年6月—12月)
强化绩效管理运行监测机制,围绕市中心重点工作,各科室及管理部要加强对绩效运行、目标实现情况的跟踪检查,根据落实情况及时扬长避短、查缺补漏,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四)总结评估(2026年1月—2026年2月)
对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自评。由各科室及管理部依据《绩效目标考评表》,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逐一对照进行分析和总结,填报绩效评估完成情况,并收集、整理绩效评估各项佐证资料,共同做好年终考评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目标责任落实。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各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形成责任明确、层级清晰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各科室及管理部要齐心协力,紧盯任务指标抓落实、抓推进,以绩效工作作为助推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二)全力推进任务完成。各科室及管理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同时要加强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对进展缓慢或滞后的工作指标,深挖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推进落实,确保绩效考评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三)注重绩效结果运用。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工作成效,
将绩效目标考评与干部平时考核、二级绩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有机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聚焦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激励干部开拓进取、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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